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学校校历安排,现就2023年劳动节放假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分别上星期一、三的课程)。
二、各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好值班及应急值守工作。不能停止科研、生产等工作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要认真做好办公大楼、教学大楼、住宅区、学生宿舍等的安全保卫工作,尤其应注意防火和防盗,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放假期间,校领导实行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党政办、学工部(研工部)、保卫部、总务部及各学院安排领导在岗带班及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其他单位安排人员值班;带班值班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并确保24小时手机联络畅通。请各单位按照附件格式于4月24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值班安排表通过OA协同报送至党政办秘书二科,届时将统一汇总后在OA通告栏公布(联系人:杨永忠,电话:85280011)。
党政办公室(研究室)
2023年4月18日
(转发学校党政办公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