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康桶装水是我司下属的广州市奇康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康公司)的产品。2024年6月13日,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每月例行抽样检验时,发现两批次奇康桶装水存在不合格项(出现铜绿假单胞菌2-3个,合格条件为不检出)。我司高度重视,有关处置情况说明如下:
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1日向奇康公司发送抽样结果告知书,奇康公司随即发布公告召回销毁,在市场监督部门指导下进行了风险点的自查和整改;7月2日向市场监督部门反馈了整改情况。市场监督部门后续于2024年7月31日和8月27日对产品再次进行了抽检,7月31日抽检结果为合格,8月27日抽检结果暂未出具。为确保饮用安全,奇康公司分别于7月1日、7月30日主动送检四个生产批次的样品(委托第三方),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奇康公司自2003年创立以来,在市场监管部门的严密监管下(每月接受例行抽检),严格遵循国家饮用水质标准,致力为消费者提供优质饮用水。今后,我司将继续加强对奇康公司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诚挚欢迎广大消费者进行监督。
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