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发展战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发挥我校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功能,参照《广州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华南农业大学人才公寓项目共有60套房源面向社会(非华南农业大学员工)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房源信息
华南农业大学人才公寓项目(以下简称:人才公寓)是华南农业大学投资建设的住房项目,拥有完全产权,由广州市华农大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园公司)运营管理。项目位于五山路东延线以南和华南快速干线以西,邻近五山地铁站、公交华农大正门站,单套面积约60m²(以产权证面积为准),两房一厅,配备橱柜及洗手台。现将人才公寓第10栋(1层~15层)的03、04、07、08房共60套(其中第1层无07房,第2层增加06房)房源面向社会招租。
二、租赁年限、租金及物业费
1.租赁年限为5年。
2.首年租金为70元/m²/月,第2年起每年根据市场评估价调整租金,调整幅度不超过5%。
3.自签约之日起至2028年1月31日止,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按2.1元/m²/月收取,上述期限届满后将通过招标方式选取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物业服务费按中标价收取。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为个人的应当具备下列全部条件:
1.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2.近2年内在广州市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3.提供在职工作证明,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
(二)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当具备下列全部条件:
1.单位缴纳社保人数达到20人(含)以上;
2.申请人为企业的,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含)以上;
3.行政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或重点企业优先。
(三)申请人和申请单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按照国家、地方有关人才公寓使用管理规定被限制申请资格的。
四、申请方式
1.纸质资料投递。申请人从公告公布之日起可邮寄相关材料或亲自前往华南农业大学人才公寓物业服务中心(位于人才公寓第5栋一层)办理。现场需提交《华南农业大学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登记时请出示相关资料原件作为审核,并同时提交相关复印件。
2.电子资料投递。申请人将所有申请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联系方式),发送邮件时请统一使用邮件名“姓名+人才公寓租住申请”。
五、申请材料
(一)个人申请材料要求
2.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3.社保缴纳证明(请在粤省事小程序内打印本人近2年内在广州市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在职工作证明;
6.劳动合同复印件。
1.《华南农业大学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单位)》(附件2);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书等)复印件(盖公章);
3.提交单位社保人数达20人以上证明材料;
4.提交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500万元以上证明材料(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
5.提交创新型企业或重点企业的证明材料。
六、申请登记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日止。
(一)个人申请
1.提交申请。填写《华南农业大学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人才公寓物业服务中心。
2.资格审核。收到申请后,由科技园公司负责审核,交由华南农业大学进行复核与备案。符合申请条件的,确定准入资格;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原因。
3.结果公示。申请结果将在华南农业大学网站、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
(二)单位申请
1.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向科技园公司提交申请材料(将本单位的申请人材料汇总提交)。
2.资格审核。收到申请后,由科技园公司进行审核后,交由华南农业大学进行复核与备案。符合申请条件的,确定准入资格;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原因。
3.结果公示。申请结果将在华南农业大学网站、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
配租流程按照缴纳选房保证金、选房配租、缴纳租房押金、签约、领取钥匙、办理入住等程序进行。
1.缴纳选房保证金。申请人(单位申请的按租房户数收取)缴纳排序选房保证金3000元/户,确定选房资格;申请人未在通知期限内选房,或选房后放弃租住房源等的,该保证金不予退还。选好房源并签约后,该保证金可转为租房押金。
2.排序选房配租。申请人以摇号的方式确定排序,根据公布房源按排序进行选房。
3.缴纳租房押金。根据选房分配结果,申请人须于3天内补缴租房押金5000元(租房押金按8000元/户收取)。
4.签约。根据选房分配结果,申请人缴纳租房押金后,申请人与华南农业大学、科技园公司签订三方租住协议,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单位申请的由单位与华南农业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签订三方“整体租住协议”和“整体物业服务协议”,租金和物业服务费由单位汇总缴纳。单位申请的需将本单位入住人员名单及入住资料进行汇总作为协议附件一并提交。
5.领取钥匙,办理入住手续。按租住协议,由物业公司发放住户钥匙并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九、续租
人才公寓合同租赁期限为5年。租赁期满后,有续租意向的承租人须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经科技园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续租。否则,租赁期满租住协议自动终止。续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
十、退租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人才公寓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华南农办〔2024〕45号)相关规定执行。承租人提前退租时,应至少提前30天向科技园公司提出退租申请,缴清租期有关费用。退房时,承租人须清空房屋内个人物品,并还原公寓房屋交付标准,经科技园公司验收后办理退租退房手续。租赁合同期满后租赁合同终止的,承租人须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的10天内清空房屋内个人物品,并还原公寓房屋至入住时的交付标准,经科技园公司验收后办理退租手续。若承租人经催促拒不办理退房且超过10天的,科技园公司将按合同日租金的2倍按自然日计收超期房屋占用费。办理退租退房手续时,承租人在公寓内自行安装的定制家具或装饰物不可拆除的,届时将无偿归华南农业大学所有,华南农业大学和科技园公司无需对承租人进行补偿或赔偿等。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3503048258,董经理;19927539069,薛老师。
人才公寓物业服务中心电话:85696666;潘经理。
邮箱:378576643@qq.com。
地址:广州天河五山华南农业大学人才公寓物业服务中心(位于人才公寓第5栋一层)。
特此公告。
广州市华农大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