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公司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现代企业要求建立比较完善的企业管理架构和法人治理结构。资产公司设有党总支部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由华农大分管副校长,财务处、科技处、资产管理处和资产公司负责人以及2名专家(或教师代表)共7名董事组成,华农大分管副校长担任董事长;监事会由华农大工会、监察处(纪委)和审计处负责人共3名监事组成,华农大工会专职副主席担任监事会主席。目前,资产公司除经营班子外,设有综合部、财务部和拓展部三个部门。资产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对下属企业实行以下管理方式:推荐或委派董事、监事、高管,按《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行使股东的职权,统筹协调制定年度生产经营工作计划,定期进行生产经营工作总结与检查,明确对下属企业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在编职工,加强校办企业合作与思想建设、党的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等等。近年来,资产公司及下属企业的经营管理逐渐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正沿着正常、健康的发展轨道奋力前进!